2凤翔 岗位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无锡市凤翔实验学校
岗位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8]147号)、《北塘区教育局关于设岗聘用工作中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在编在册教职工。
四、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是以教育为主的事业单位,以教师岗位为主。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设3类共183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2.7%,专业技术岗位177个,占岗位总量的96.72%,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2.7%。
(二)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单位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最高级管理岗位为七级管理岗位:
(1)设七级岗位(正科)岗位3个
(2)设九级岗位(科员)岗位2个
2、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0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1.39:2.97:1,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6个;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98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3个。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1:45,分别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5个。
(3)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2:3.43,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7个;六级技术岗位14个;七级技术岗位24个。
(4)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9:3.8:4.2,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26个;九级技术岗位34个;十级技术岗位38个。
(5)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75:1,分别设十一级技术岗位27个;十二级技术岗位4个。
3、工勤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数量
(1)二级、三级、四级等级结构比例为1:3:1。
(2)分别设二级(技师)岗位1个;三级(高级工)岗位3个;四级(中级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的道德,思想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相互团结;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务实,有创新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与其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高级岗位
①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聘满三年以上;
②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聘满三年以上;
③竞聘七级岗位,须具备任职条件。
中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须在九级岗位聘满两年以上,具备本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条件。
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须在十级岗位聘满两年以上,具备本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条件。
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担负起十级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具备本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条件。
初级岗位
①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十二级岗位上聘满两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工作四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八年以上。具备本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条件。
②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中专以上学历,新聘任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见习期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人员。具备本岗位说明书应具备的条件。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分别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意见》(苏人工考〔1995〕2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升级考核的实施意见》(苏工考办〔1997〕1号)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为逐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确定为专业技术中级岗、初级岗的过渡期,2011、2012年为专业技术高级岗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则上按首聘时岗位聘用年限要求,逐级竞岗;评上高一级职称人员,可参加相应职级最低岗的竞岗。
六、岗位聘用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二级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聘用办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八、岗位聘用管理
1、实行聘用动态管理
本次岗位聘用,与原签订的聘用合同相统一,以新聘职务进入相应岗位等级,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从2010年1月起。岗位聘用管理,按照聘用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定岗订薪,岗变薪变。
2、严格执行岗位比例
本次聘用严格按照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保证现有参加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3、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聘用
今后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4、严守岗位设置纪律
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经校党政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定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昌良
组员:黄冕、钟演、吴勇军、朱卫红、蔡静燕、姜丽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人:姜丽玲
联系电话:83153106
2、评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昌良
副组长:黄冕、钟演、吴勇军、朱卫红、蔡静燕
组 员:钱黛蕙、喻亚仙、金一峰、陆卫红、姚芹、姜丽玲
联系电话:83153106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与管理。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硬性条件分的确认,打出推荐分,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校长办公室兼任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测算,分数评定,数据汇总、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我校将切实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利用教工大会,民主座谈会、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与听取意见。操作中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对于个别教工的不同意见,将由领导小组进行协调与解释。
本方案解释权归无锡市凤翔实验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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